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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律的定义及音律的分类

作者:歌谱网 来源:http://www.gepuwang.net/ 时间:2015-06-13

音律的定义及音律的分类

音律的定义

       音律是指乐音体系中,各音的绝对准确高度以及各自相互关系。

音律的分类
       音律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发展中形成的,音律有多类,而人们熟知的主要音律有"纯律"、"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 三种。其中"十二平均律"目前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音律大致的分为纯律,十二平均律,半音、全音,等音,五度相生律几种。通俗地说,音乐可以视为各自音律的自由组合;但如果简单地认为如此,就未免太过肤浅,因为音乐是人类灵感与情感的极致体现。凡特吉他建议各位朋友,若想系统地学吉他,应该从吉他音律开始。吉他教程
 

纯律
       在音乐之父巴赫大力提倡十二平均律之前,西洋的音阶不但有很多种类,同时音程的划分也是用纯律这个系统。 纯律是指两个音的声波震动的比例越单纯,则这两个音听起来会越和谐,反之则越不和谐。这也是人类耳朵天生的特性,吉他自学教材,所以早期所谓和谐音程的声波震动比例大致如下:
              完全一度 1:1 完全八度 1:2
              完全五度 2:3 完全四度 3:4
              大 三 度 4:5 小 三 度 5:6
              大 六 度 3:5 小 六 度 5:8
       综上所述,最和谐的音程当然是完全一度,其次是完全八度,但二度和七度则是相当不和谐的音程。其震动比例一定是很奇怪的比例。虽然纯律最符合人类耳朵对美声的要求,能够有非常优美的和声音响效果,但却不太实用。因为这样的比例会因为转移调性而有很大的麻烦,例如C大调的主音是DO,应该以DO为起点,依照比例而定出其他音的音高,但如果转到G大调,所有的音的音高就会稍微做一些改变了。在巴洛克时代之前,因为乐曲形式简单很少转调,但随着乐曲形式越复杂,纯律就变成是相当麻烦的系统了。


十二平均律
       随着音乐的发展,纯律的缺点就显示出,为了解决这问题,十二平均律应运而生。
       A:十二平均律:
       就是将一个八度均分成12个均等的音程,每一个音程规定为半音,两个半音为一个全音。
       B:十二平均律最大的优点:
       不管怎样移调或转调,都能够获得均等的音乐效果。但这是相对的,因为十二平均律是将一个八度均分成12等分,所以每一个半音之间的震动比数都是一个除不尽的无限小数,所以无论演奏哪一个和弦都不可能得到真正完全谐和的音乐效果,只不过十二平均律影响的幅度相当小,比较之下仍是非常好的一个音程系统。 MIDI再怎么进步都无法取代真人演奏效果的原因是因为真人演奏时演奏家会凭自己的耳朵判断音程和谐的程度,通常比较接近纯律,但在电脑中无法做到,根本原因是音程定义系统上有着根本的差异,不过差异不太大。


半音、全音
       十二平均律组织中最小的音高距离叫半音。两音间的距离等于两个半音的叫做全音。 八度内包括有十二个半音,也就是六个全音。


等音
       音高相同而意义和记法不同的音,叫做等音。等音是根据十二平均律而来的,因为只有在半音相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等音。


五度相生律
       事实上它是纯律的一部分,它规定五度音的频率之比为2:3,其他音程都由若干个五度产生,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简谱中的1 2 3 5 6)按照五度相生律定音,顺序是:宫→徵→商→羽→角。实践表明,按照五度相生律的音高演奏的旋律是最优美的,弦乐器就是典型的按照五度相生律定音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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